关于迟到,公司扣除工资的问题

本人于上月迟到1.5小时,被公司从工资扣除了450元,他们的算法是迟到半小时的按照公司规定处以1.5天的罚款,上月总被扣天数是4.5天,在被扣天数里,本人正常上班,无早退与旷工,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持此公司规定?还有入职前没有告知本人需要缴纳200元押金,入职后一个礼拜每天追着交,这一切请问我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去劳动局进行投诉?

有没有工资条,扣钱有没有出具什么依据。这些都可以是证据,再有录音也是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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