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公司签了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未买社保,转正后老板以工作无法胜任为由要求我转岗被拒绝,于是将我辞退,但事后不承认,让我自己写离职信。我能获得多少赔偿?(没有任何书面通知转岗,在我拒绝后直接让我离职,威胁我不写离职拿不到工资,如果不去销售部就算我旷工,我是行政部的)已打算劳动仲裁,申诉请求有1.解除劳动合同2.辞退双倍工资赔偿以及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赔偿一个月工资3.补交试用期3个月社保。想请问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遗漏的地方?以及公司经常拖欠工资,社保也经常拖欠,不太想让公司补交社保,能否换成赔偿?(看了网络上的案例还有劳动法基本是不支持金钱赔偿的但还是想问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