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

我的问题可能稍微有点麻烦。
我于08年4月底在家代理销售公司上班,我们帮一家房地产公司销售写字楼。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别的同事都没有。因为无人提起所以也没想过这些。到9月份时候和另外一个同事底薪涨了两百元,我们没有工资条,都是直接发现金。我们公司不是很正规。上班不需要签字打卡,因为他很少去售楼部,工装也不用穿。到今年3月31号时候经理告诉我们从明天开始就不用来上班了,我们跟房地产公司解约了,他们又找了另外的代理公司。可是我们的提成还没有发完。当时欠我6000左右(其中包括工资和提成,由于他不按时发工资。总是拖欠。从年前到临走的时候都没发过工资,所以工资和提成都混在一起了)。可是说是从4月1号起我们就被辞退了,之后我和每天打电话要工资,总是以各式各样的理由打发我们。过了半月之久才给我们每个人卡上打了一千元钱。到现在还欠我4000左右。我觉得他现在是不想给我了,因为这几千块钱真是把我折腾的精疲力尽。我只是想要回我应当得的。后来听一姐姐说没有签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可以由于公司不是很正规,几乎可以说没什么书面的或者是较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我们曾在那个公司工作过,只有客户能证明,还有就是我们售楼部的钥匙,不过现在新的代理公司已经不在我们那个地方销售了,又在旁边的一间门面房装修了一下,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所以现在我就比较迷惑,因为对这个劳动法如何执行不是很清楚,所以希望麻烦懂的律师或者是在这方面工作的朋友给我解释一下。我这样算不算是正当维权?如果去劳动仲裁的话能行吗?我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先谢谢你们了。

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需要掌握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关键要有余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依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8
1、“我这样算不算是正当维权?”:正当维权,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和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2、“如果去劳动仲裁的话能行吗?”:你可以去申请仲裁,但能不能赢就需要看你的情况情况。

3、“我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1)最主要的就是证据,包括你是该公司员工的证据、工资多少的证据、工作时间长短的证据等,可以是工友的证明、工资卡、客户的证明、你有售楼部的钥匙、你和老板关于你在公司工作多长时间、离职时应给你多少补偿的交涉录音等都可以。
(2)“没什么书面的或者是较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我们曾在那个公司工作”:有其他的间接证据如工友证明、你有售楼部钥匙、客户证明和录音等要,相互印证,一样可以证明事实。

4、你可以提出的请求:
(1)自2008年5月底至解除合同时止的每月双倍工资。
(2)要求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
(3)要求补齐拖欠的工资、并索要所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4)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的,还可以索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5)解除合同时的工作年限补偿金: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又因为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给双倍即二个月工资。

5、提示:
(1)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自你自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起计,注意不要超过这个法定时限。
(2)仲裁申请被受理后,一般应在45日内作出裁决结果,延长最长不超过15日。超过这个时限,你可以不再要求仲裁、而去法院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1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要求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3-01-16
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应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到一年期满,每月应支付双倍工资。按你实际获得的收入计算。既然没有劳动合同,就分不出基本工资和提成了,那就都是你的工资收入。
第4个回答  2009-05-25
只要你们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但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一些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条没有,但是工作证之类的总有吧?或者你们曾经代表公司签定的合同之类的文件.如果什麼证据都没有,可能不会被受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