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公司可以私自调换员工岗位吗

我是2008年7月12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3年的,岗位是行政,现在公司没经过我的同意把我的岗位转为理促了,还告诉我3月份的工资就按理促做,但3月份我还是做的行政的工作,还让我签薪资同意书,这样做合理吗?
公司说如果不签字,3月份就没有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做?现在我提出辞职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单位有权调整职工的岗位。一般而言,职工入职的时候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会约定工资待遇和岗位。

  劳资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单位出于需要对职工的岗位进行适度的调整,并不属于违反合同约定,更不违法。如果单位在违背职工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将职工调至其明显不能胜任的岗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调岗的相关规定,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26
公司这样做当然不合理。就算要换岗位也要事先和你协商同意才行。如果因为你没签字就不发你的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起诉。即使你现在提出辞职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就你上述的内容来看,你没有什么过错,是公司的做法不对。
第2个回答  2009-03-26
1.不合理。
2.拒签。
3.没有影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