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妹妹在一个县级事业型单位工作,去的时候说是临时工,她是2005年9月份去的,当时去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合同,期限是一年,合同上面只有支付工资多少,期限是多少,其他福利都没有,也不给交保险之类的,至今除了2005年签订的一份合同之外,到现在一直也没有续签过,一直工作到现在,我想问一下,在事业型单位的临时工,工作多长时间,事业单位必须给本人签订合同,还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是不是就必须给本人交养老保险?有知道的,请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