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福利费不用计提了,那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吗、?

发生福利是否要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然后再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贷:现金
还是直接:借管理费用-福利 贷:现金就可以呢?

一般来讲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度一下的。即: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然后再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不计得的话,可能应付职工薪酬总额数据不全面。比如有些地方要填写应付职工薪酬总额,这个数据就不准确。
如果按照你的理论再夸张一些,收入-费用,收入不记,费用也不记,直接出利润了,利润也不用记了,直接记到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参考资料:计提_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08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

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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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20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即: 1、发生福利支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现金等2、月末分配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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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2-03
第4个回答  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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