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里关于福利费计提是怎么规定的?

新会计准则里关于福利费计提是怎么规定的?最好有原文材料让我看一下。还有以前是怎么计提的?比如,6个人工资分别为2500,2000,1600,1200,800,600,那这样按14%提的话,应该怎样算呢?

第1个回答  2013-07-17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这是企业使用了职工的劳动技能,知识等以后除了有义务承担必要的劳动报酬外,还必须负担的对职工福利方面的义务。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5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拓展资料:
1,总体来说,按照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例如管理部门的福利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的福利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2,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3,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7
新准则: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当期福利计划,预计当期应计入职工薪酬的福利费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对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金额和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原渠道冲回,不留余额。
第4个回答  2019-12-23
目前我国企业每期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算确定职工福利费,并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5个回答  2013-07-17
不能超过年收入的14%,超过的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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