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3-04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00
--职工福利280
第2个回答 2008-03-05
不能再提了.
新的会计制度规定从2008年起,只要和职工有关的福利、奖金、补贴、保险、医疗、住房等,都记--应付职工薪酬-----来核算。
但是你到年底所得税汇算时不能超过工资额的14%。
第3个回答 2008-03-04
新会计准则下
计提工资
借: 管理费用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00
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再按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实际发生时,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据实列支,如发给员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现金
按收益对象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超过工资14%以上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