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中关于福利费

我向问一下,新会计准则中福利费不再按14%计提,而是据实税前列支,那分录应是怎样的?
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还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望高手指点!谢谢
谢谢各位回答,可关键是新准则不是不是不让计提了吗?怎么还有计提呢?

第1个回答  2007-07-19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发生与福利费相关的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2个回答  2007-07-23
分录正确

实际发生时做分录,就不是计提了。
只是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要这样过渡一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7-19
贷方科目不能是应付福利费吗?
第4个回答  2007-07-22
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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