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韩老师!
情况是这样的:
1、该企业没有为在职或离职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购买社保。
2、公司内勤是以现金发放工资,外勤以银行转账。
3、本人属于外勤人员,负责公司在某一区域的销售,在职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是自己投入。
4、本人6月8日第一次前往公司总部所在地参加所谓的培训,当时我负责区域的直接主管人员说来回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后来公司说没有)于6月11日回到当地投入工作。在6月25日左右接到公司管理人员电话说我以不适合该工作为由进行口头辞退(当时其他区域也有同事是我这种情况)。当时公司承诺在7月15-20日期间以转账方式发放所得工资,但公司一直以其他理由在拖欠,一直到今天我都没收到任何报酬(其他在职或离职人员已发)。昨天我再次联系公司时对方又说我的工资以现金支了出来要等到8月4日我原来负责区域的负责人员要到公司开会时再帮我领回来,我到时候再问他要(我不同意该种处理方法有法律支持吗)。没有办理任何文字上的入职手续,只是在公司总部时用U盘拷贝了一些公司内部文件回来(包含产品单价表、销售人员管理及奖励制度、公司通讯录等)。有一些和公司管理人员的邮件往来记录以及公司代理产品的试用装,也可以找到一些人证明工作关系。
补充一下:公司可以单方面以我没有交接清楚为由一直拖欠吗?因为根本没有任何资料显示我从公司领过什么资料以及需要交接什么材料的。
工资虽然不多,但很明显是公司违法。请问,该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并可以得到那些补偿?谢谢!
如果企业在我维权期间发放了我的工资但我又觉得不合理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呢?
"关键在于对方的邮件的Eimll的后缀名是否公司的特有域名"
对方是公司的管理人员,这样可以作为证据吗?
请查收!谢谢!
快速!高效!执行!
肇庆市世茂贸易有限公司
姓名:罗斌
电话:13635290217
18607588177
如果不是公司的官方邮箱需要去公证处做公正后才能当证据使用。
具体你考虑下成本,公正一次一般来说是在300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