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私人加盟的运动服装专卖店做销售员的.由2008年4月份在这公司工作至今一年多了,老板还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有关保险.还有公司上班的时间是按28天制.900元/月.一天9/小时制.节假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也是照常上班并要上12个小时,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2/3倍工资计算.
问题一.私人开的企业或店铺是不是一样也要遵守劳动法的.<如果该企业或店铺不给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方面的.该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一条法律>
问题二.劳动法规定的是不是一个月22天制的.<我们公司是28天制的属于违反劳动法吗?违反的是哪一条法律>
问题三.节假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是照常上班的.<由于节假日多人狂街,并由9小时一天另外加多3个小时班,即是一天12个小时.并不按国家规定的2/3倍工资计算.这样又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一条法律>
望请有关法律意识的朋友或律师帮忙解答以上的问题<请按顺序回答.悬赏分20>
另附:如果是从其它贴复制过来的或无法律意识的朋友请不要回复,谢谢!
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