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交消费税的消费品视同销售,无同类价,计算应纳增值税,用组价。书上的组价公式为: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科率 ,,,我想问一下,要是消税品是复合计税的,为什么分子上不加上从量税??。。消费税中自产用于其他方面视同销售的,组价中,分子上就加上了从量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请高手们解释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