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导致无法装修入住,故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现收到对方的律师函,我应如何应对?希望得到帮助

1、本人2011年01月购买一毛坯商品房,并于2011年02月办理了收楼手续。那时房子达不到收楼标准(多处漏水、开裂、无安装水电等),也要我们收楼且不收楼也要交纳滞纳金),并预交了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3月、4月、5月),后发现仍有漏水情况不宜装修,多次反映无果,就拒交物业管理费。一直到2012年12月份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才处理好问题。我愿意从2013年1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现3月份收到物业公司的律师函,要求我交纳从2011年6月至今的费用及滞纳金。我应该怎么处理?
2、我能否让其补偿两年无法入住的损失?
3、我至今未拿到房屋房产证,原承诺半年,后以要与其他房屋一起办为由,一直未拿到,我可以怎么做维护我的权利?
希望专业人事提供帮助,万分感谢!
目前,他们只肯减免一年的费用,而我坚持从房屋搞好后算起即2013年1月后,若协商不成后,是不是只能等法院干涉?我可以做些什么让我受到的损失尽可能的降低?或者说再做些什么对我更有益的事?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案情的对象和责任
第一、物业费是你签订物业合同,或者前期物业合同后,在对方对小区进行管理工作后,你必须履行的缴款义务。
如果你不交纳物业费,是属于违约,对方催讨无果,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对方物业管理态度不好或者其他的,你可以投诉或找业委会反应,也可以建议在合同期满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这些是你的权利。
但拒交绝对是违约,而且最后会负法律责任

第二、房子质量问题等,其实是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包括质量问题和房产证问题,这个和物业没有法律关系

虽然物业和开发商会有些关联,但在法律上是没有的

你的确只有协商或走法院途径两种选择。

你说的减免一年费用,应该是物业做出的,那你所走的过程和责任对象还是没有对,压根是取得不到正确的答复的,人家的权限也只有这里而已

如果你一直拒交物业费,法院最后会判你缴纳的,其余质量问题会另外处理,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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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30
你好,我来为你解答:
按你所说的来看,你准备的还比较充份,完全不交是不可能的,法院会先要求你两方调解,如果无法调解的话由法院来判很可能会因物业工作不到位所以法院不全部支持,也就是打个折扣的付,折扣的计算可以看物业所提出来的管理费的内容而定
如果你懒的和他们打官司,可以和他们联系看看打多少折,可以接受的话就付了,不然就让法院去决定要付多少,追问

目前,他们只肯减免一年的费用,而我坚持从房屋搞好后算起即2013年1月后,若协商不成后,是不是只能等法院干涉?我可以做些什么让我受到的损失尽可能的降低?或者说再做些什么对我更有益的事?

第2个回答  2013-03-29
你这事吧用老百姓话说叫一码是一码,举个例子,小偷偷你钱,你把小偷打了
那么小偷会因偷盗罪判,你呢,因为伤害罪判
这房子也是,你房屋有问题不能作为你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但是你也可以起诉开发商赔偿你相应的损失,这俩事得分开弄
一个你是被告,一个你是原告
第3个回答  2013-03-29
去房管局去查这家开发商!完事,你去质监局去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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