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12月20日一年合同到期,19年11月20日被上级领导口头通知合同到期后不与我续签合同,问他们要解约通知书也不给,问有没有得赔偿也说要问上面,后来可能听同事说我找到工作了也不会和公司续签合同了,所以今天2019年12月4日又口头通知我公司决定与我签订合同,可能是变相不想赔偿就让我走,这种情况如果我不跟公司续签还能要求公司给n+1的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