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给员工补缴社保

如题所述

单位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补交即可,具体流程为:企业征缴科初审—分管处领导审核—企业征缴科出单并通知单位缴费。
需要的资料: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补交申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当单位在给员工补缴社保的时候根据补交时间,分为两个不同的流程:
1、补缴最近三个月的社保:如果是要补缴最近三个月的社保,就可以直接在社保系统里面进行补缴的申报以及缴纳对应的费用就可以了。
2、补缴更长时间的社保:如果补缴社保的时间更长,那我们就需要由单位把补缴的相关资料给准备好,然后把资料提交给社保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去审核,等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以后,社保就补交完成了。
具体流程为:
(1)单位申请报告(写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补缴原因、需要补缴的时间段等事项)。
(2)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能体现补缴期间内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法院判决书、劳动争议仲裁书中的任意一项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4)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需补缴时间段的缴费基数明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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