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县里有个废农作物做食用菌的项目,农林局交给我们做了,农林局的总工程师帮我们在镇上的蔬菜基地找了10亩的农业用地,我们建了400多平方的厂房,搭了二十个大棚,但是这400多平方的水泥我们没有去国土局办理任何手续,现在听说我们的这个农业用地上不能建厂房,可能要被罚款,但是我又听说农业用地租给用地人后在上面搞土建是可以的,但是合同期过后要恢复复耕,我是今年才租的,租了才不到半年,现在搞好了厂房,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