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自家耕地上面建设厂房的话是不是要改变土地性质?如何改变?找

如果在自家耕地上面建设厂房的话是不是要改变土地性质?如何改变?找什么部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如果在耕地上面建设厂房的,是需要改变土地性质,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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