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中的2项,能立马辞职走人拿到工资吗?

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我干了20多天,说是试用期7天,7天过了还没给我签合同,我这是属于正式员工了吗?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我想立马辞职走人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第二项,应该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而你叙述的是根本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的仲裁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工作一个月后支付全额工资,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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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第二项能立马辞职拿着工资吗?一般来说的是不可以的呀,其实来说,他应该要你提前一个月打申请报告。
第2个回答  2020-09-21
如果用人单位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是可以辞职的,你辞职以后也是能拿到工资的,也就是说你上了多少天班就可以领取多少工资。
第3个回答  2020-09-21
新闻单位违反劳动法这种的话应该找劳动局要回工资。
第4个回答  2020-09-21
如果单位要求你立刻辞职并提供相应的辞职报酬的话,你可以立即辞职,如果单位违反合约,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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