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司面试却迟迟不安排入职,要求等待职位,却不给具体时间,是否涉嫌违反劳动法或者侵犯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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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司面试,但公司没有安排入职,一般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工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尽到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内容。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即用人单位应尽到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
入职流程一般包括: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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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2
公司如果给你发过录用通知的话,这个算是邀约,如果因为迟迟不安排入职,造成你的实际损失,比如此期间你拒绝了另一家公司的录用,你可以要求赔偿。这个需要量化损失。

如果公司这时口头说你被录用了,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话,这就麻烦了。你可以打电话确认一下报到事宜(是延期了,还是公司现在有事,还是公司反悔了),实在不行,就只能放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8
没有签订合同而你根本就没有入职,当然不存在违法。有合同另当别论。
第3个回答  2012-11-22
如果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答应而没有说法,你可以不予理会,除非你对这家公司很有期等待,那就别当另论
第4个回答  2012-11-22
这样的企业你为什么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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