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挂靠车辆与公司只是简单的挂靠关注,接受公司管理并缴纳管理费,但是车还是属于车主所有,自负盈亏,这在车辆挂靠协议中很明确了这种关系。
而驾驶员是车主雇佣的,由车主支付工资,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公司只负有管理和培训的义务,与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务协议。
所以挂靠车辆驾驶证与公司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答复规定,不宜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