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经济区基础地质调查

如题所述

在国家重要经济区、重点工程建设规划与开发区、重要城市群等经济区,开展1:5万和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查明区域地质背景,重点查明第四纪地质和基岩地质结构。

一、部署重点

重点部署在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北部湾、海南岛、辽宁沿海等重要经济区,国家“四纵四横”铁路网沿线、南水北调、重要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建设区,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

完成京津唐和北部湾1:25万区域重力调查,在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辽宁沿海等重要经济区中心城市区开展1:5万区域重力调查、1:5万航空物探和1:5万立体地质结构调查。

二、部署建议

(一)重要经济区地质填图

1.工作现状

国家级重要经济区主要包括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辽东南“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关中—天水经济区、成渝经济区、长江中下游经济带等地区,总体上经济区中比例尺的区域地质填图、地球物理调查、地球化学调查工作程度较高。但是经济区中的国家重点建设开发区尚缺乏1:5万基础地质调查资料,需要开展国家重点建设和开发区的1:5万区域地质填图和地球物理调查。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围绕服务于国土资源规划与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城市规划与建设、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地质环境调查等,着重开展国家级经济区1:5万地质填图和地球物理调查等工作,建立第四纪地层结构和三维地质结构模型,综合评价区域地质环境条件,为国家重大工程提供基础性地质资料。

“十二五”期间:重点部署在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等国家级重要经济区,国家规划主干铁路沿线、南水北调、重要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区,完成1:5万地质填图10万平方千米、1:25万区域重力调查8万平方千米、1:5万区域重力调查5万平方千米、1:5万航空物探调查20万平方千米。

“十三五”期间:继续在国家级经济区和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区完成1:5万区域地质填图10万平方千米、1:5万区域重力调查5万平方千米、1:5万航空物探调查20万平方千米。

3.工作任务

重点部署在国家级经济区,包括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辽东南“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成渝等重要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国家规划主干铁路沿线、南水北调、重要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建设区。主要进行区域地质填图和区域地球物理调查,重点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25万区域重力调查、1:5万区域重力调查、1:5万航空物探调查,查明经济区区域地质背景和深部地质结构,为区域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二)三维数字城市地质调查

1.工作现状

为适应我国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地质调查局于2003年起先后启动了北京、上海、天津等6个城市地质调查试点工作。目前,上海、北京、杭州等3个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已经完成,天津、广州和南京城市地质即将完成。初步形成了城市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建立了城市地质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在地质工作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在成果信息集群化管理和服务机制方面取得了创新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在城市规划和重大设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服务于城市和城市群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采用中央与地方合作方式,开展全国重要城市和城市群城市地质调查,系统查明城市的基础地质环境背景,为城市及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数据。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统一标准的数字城市地质信息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平台,形成国家、重要城市群、重点城市三个层次的数字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城市地质信息的集群化管理与服务,逐步将数字城市地质工作融入到政府管理主流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矿山城市、山地城市、海岛城市、湖泊丘陵城市、黄土厚覆盖等不同类型城市试点,建立和完善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方法、技术标准、业务支撑和项目管理体系。完成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海峡西岸等东部重要城市群三维立体地质调查;完成重庆、哈尔滨、成都、武汉、西安、郑州、沈阳、厦门、长沙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市地质调查;完成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中地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

“十三五”期间:完成山东半岛、辽中南、川渝、中原、关中和长江中游等城市群的三维立体地质调查。完成全国其他省会城市和重要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完成山东半岛、辽中南、川渝、中原、关中、海峡西岸和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地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

3.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城市群和重要城市的三维地质填图。查明区域地质环境背景、地下三维地质结构、活动构造、主要灾害及不良地质体、水土环境质量,评价城市、城市群地壳稳定性和地质资源环境保障能力。以地质信息集群化管理与服务为目标,建立重要城市、城市群和全国三个层次的城市地质信息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系统体系。

城市地质调查。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重要地级城市等城市地质调查。在充分利用城市历史以来形成的各类资料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实物工作,开展城市地下三维地质结构调查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城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危害性评价、城市水土环境地球化学调查与环境质量评价、城市地质资源调查与保障能力评价、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以1:5万为基本比例尺,重点规划和开发区为1:2.5万~1:1万比例尺调查。

城市群地质调查。开展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辽东南城市群、成渝经济群等城市地质调查。系统开展城市群三维立体地质填图,查明城市群地质、资源和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综合评价城市群地质环境保障能力,建设城市群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为城市群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决策依据。以1:25万为基本比例尺,重点大工程建设区大于1:5万。

城市地质信息系统建设。系统集成整合城市地质信息资料,实现城市地质信息的集群化管理。开发三维地质空间快速模拟、管理、可视化表达、综合分析评价和监测预警系统,面向多元化、不同层级的应用需求,构建政府规划决策、地质研究与评价和社会公众信息发布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城市地质调查和评价技术要求与系列工作指南,为数字城市地质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创新数字城市地质工作新机制。研发城市规划和管理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评价和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城市地质数据的统一汇交、集群化管理、动态更新与共享服务机制,将数字城市地质工作纳入到政府管理的主流程。

“十二五”期间:继续扩大矿山城市、山地城市、海岛城市、湖泊丘陵城市、黄土厚覆盖等不同类型城市试点,建立和完善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方法、技术标准、业务支撑和项目管理体系。选择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海峡西岸等东部重要城市群,开展城市群三维立体地质调查与主体功能区划试点研究;开展哈尔滨、重庆、成都、武汉、西安、郑州、沈阳、厦门、长沙等区域中心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开展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中地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

“十三五”期间:开展山东半岛、辽中南、川渝、中原、关中和长江中游等城市群的三维立体地质调查;开展全国其他省会城市和重要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开展山东半岛、辽中南、川渝、中原、关中、海峡西岸和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地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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