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是按累计工龄算的,那么个人参保算年休假里的工龄吗?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12年单位给缴纳社保12年,在此之前个人自己缴费社保8年,那么年休假按20年15天的标准还是10年10天的标准

个人参保不算年休假里的工龄。因为不是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年休假的时候也不算的。 自己交的保险,以前叫自由职业参保,现在叫灵活就业参保,只算缴费年限,不算单位工作年限,单位在职就业缴纳的才算单位工作年限。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据此,职工能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与其工作时间的长短有关,而工作时间同样包括本单位以及外单位的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个人自行参保仅凭个人的缴费记录显然不是“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所以,个人参保是不能算在年休假里的工龄。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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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8
按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多单位累计到一起
连续工龄说法不准确,工作年限是累计,可以中断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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