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辞退怀孕女员工是违法的
很多女性才怀孕就被公司辞退,首先这样一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怀孕期间的女员工受到法律保护,没有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将其辞退,即便是劳动合同到期,也应当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公司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双倍标准给员工赔偿。
二、很多女性才怀孕就被公司辞退的原因
很多女性才怀孕就被公司辞退是公司是出于用人成本的考虑,女职工怀孕和哺乳是一个比较长的周期,而按规定女职工生产是有产假和哺乳假的,那意味着公司在这段时间内要照常支付生产女职工的薪酬待遇,那意味着公司投入了,但没有产出,这是很多公司不愿看到的情况。经过经济成本的计算,公司觉得双倍的经济补偿比支付产假和哺乳假期间的薪酬待遇更划算,这是女员工一旦怀孕了就被辞退的根本原因。
三、这是“母职惩罚”的一种体现
社会学上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母职惩罚”(Motherhood Penalty)。它概括了母亲们在社会中,遇到的系统性困境。因为社会学家们发现,女性成为母亲后,在求职、薪资水平和晋升方面,都会遭遇更大的困境。“母职惩罚”最先体现在经济上的影响,所谓经济上的影响,就是对女性的求职、薪酬待遇和职业晋升渠道的影响,育龄妇女在求职上被“性别歧视”这是很普遍的现象。
“母职惩罚”甚至延续到女性未生产前,因为这是一种可以预见的用人成本计算,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源头上的倾向于录用男性员工,而不是录用女性员工,因为男性员工完全没有这种因怀孕、生产和哺乳而带来的用人成本支出。
所以,作为公司而言,在女性才怀孕就辞退是节约用人成本的一种行为,也是一种无奈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