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太长如何投诉

我要具体、实际、方便的投诉办法

我在东莞厚街一公司工作
这里的具体工作时间时:早8~12,1:30~5:30 晚6:30~9点
一个月只有2天休息

公司包食宿
无劳动合同、无加班工资
公司是做皮鞋的,我每天都要加班到9点,部分员工经常加班到11点以后,感谢3楼的回答,但东莞号码早就升到8位了,你的号码明显不对

你可以向当地工会组织反映,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仲裁。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劳动时间的规定》要求,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的,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付加班工资。

附《国务院关于职工劳动时间的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 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1-16
首先:你考虑真的要投诉吗?那你是不是打算不要这份工作,无论你投诉成功与否,你老板一定会对你采取一定的报复....
我说说我的见解吧"
我出来打工也有几年了吧,也呆个两个工厂,并且也是在东莞长安的,记得第一个我那时候刚出来什么都不懂,在那里
做品质,每天加班不少于3.5小时,有时甚至加班5小时,当然办公室一般都加到9点,如果生产忙还要和员工一样晚上到现场做事,老板的指令,虽然很多人在下面心里很不满,记得他们是辞职的方法,你以为他们是不聪明吗??不是的,投诉我们也看到不少例子,最后怎么样,一时的变一下,过了照样,试问现在中国有多少企业是按劳动法来的呀???

再说没劳动合同,没说不加班呀!!一些企业和一些政府再怎么也有一定的关系,,你不满意就走人,我看这是明智的选择....
下面是投诉的路径,有必要就看一下了: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节选):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法规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该是:
全年工作日=365天自然日-104天休息日-10天法定节日=251天。月平均工作日=251天/12个月=20.92天。 月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20.92天=167.36小时。如有超过,超过部分按加班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办法:工作日加班的,按劳动者日工资的100%计发;休息日加班的,按劳动者日工资的200%计发;法定节日加班的,按劳动者日工资的300%计发;

如果你的工作时间按月计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36小时,即月平均多于203.36小时(167.36+36),或者没有按规定发给你的加班工资,单位属于违法。你可以收集加班加点(考勤记录)和工资收入(工资条等)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他们予以纠正。

劳动监察部门隶属于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执法权。你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12333”电话,或者登录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他们联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1-07
公司明显在让员工超时工作,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劳动合同;

并不是你超时工作了劳动局就会制裁这个公司的;要看你们的合同在之前进公司时有没有明确的告知加班的情况,超过8小时之外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办法劳动法中有规定的。

如果公司没有明确告知让你这样加班,而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你可以打电话到当地劳动局投宿,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其实很简单的,你只需拿起114,查询当地劳动局电话,然后告知公司情况以后他们都会教你按步骤的做下去!!
加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广州的皮鞋厂的情况我知道一些,因为他们是季节性经营,有时为了赶货确实会有违规的加班,是不是没活的时候就会很闲了;不过因为你们是计件工资吧?我想处理起来很麻烦的,除非你换公司不干了;他们为了赶货还是会要求短期加班的。

如果违规严重你投诉到以下地方:
东莞市劳动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电话:2203611)
劳动就业科(电话:2203620)
职业技能培训科(电话:2203619)
劳动关系科(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庭)(电话:2203613)
劳动监察科(挂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电话:2203612)
人事监察科(电话:2203623)

这些号码可能老掉了,你打114问一下过去2开头的号码前加数字几?他们就会告诉你8位的新号码了。
另外,其实你直接114也能查到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的,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07-11-11
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反劳动法,实属少见!!

国家规定,每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各个月不同,具体应按实际日历),实际工作时间超出167.4小时就是加班了。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整改,也可以凭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加班工资。

东莞劳动局网址http://ldj.dg.gov.cn/
地址:东莞市莞城育兴路101号 邮编:523106

东莞市劳动局及各分局电话
http://www.1stlawyer.net/News/Show.asp?id=382

先咨询一下,没人管,感觉不划算走人算了!!
第4个回答  2007-11-08
到管委会或劳动局去告公司,如果是集体的就更有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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