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相互宝「赔审团」为 3 岁罕见病男童讨说法?

4 月 23 日,相互宝重启「赔审团」,为患有「严重肌营养不良」的 3 岁男童讨说法:该患病成员已被医院确诊肌营养不良,但由于患病成员仅3岁,无检测机构愿意为其进行六项基本日常活动检测,无法确定其患病的严重程度,故不符合相互宝理赔要求。相互宝考虑到个案的特殊性,决定重启赔审团。你怎么看?

我非常赞成这个做法,第一,体现的是人性化的服务。3岁宝宝不能鉴定患病的程度,但实际是被这个病痛折磨着。人人见之,皆会有同情之心。这是善的一面!要发扬光大。相互宝这个做法是清理大于法理的体现,这也是我国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第二,针对学龄前儿童的保险制度,也是所有保险公司开发的新领地。随着人民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特别对孩子的保险支出也是每年增加。所以,相关的保险产品也越来越丰富。理赔方面也应该得到人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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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1
这个案件我也参与了赔审,最终以62%的支持票通过了,为3岁的小男孩争取到了相互宝的赔付。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相互宝有一些规定还不完美。重启赔审团,让我们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一起来完善相互宝的某些欠缺的规定。通过大众,公开透明地获得大众的支持。
第2个回答  2020-05-01
我赞同相互宝重启赔审团。这个可怜的3岁男童,病情、家境有目共睹,实在是符合救助条件的,也是急需这笔救助款的,只是因为没有机构愿意为之做六项基本日常活动检测而缺少这一项申报材料而不符合理赔要求。但是法律都无外乎人情,制度都是为人而服务的。制度的指定都是适用绝大多数人群的,像这个案例,其实是处于一个检测的真空,或者说没有一个有公信力的标准,检测机构无所适从所以缺失这一项服务,可以算是这一领域的不作为。这项不作为到了这个可怜孩子身上却影响巨大。相互宝的赔审团相对而言也是为了这些特例而设置的,要么相关检测机构和单位补足这个不作为,要么赔审团来跨越这个不作为。怜贫惜弱也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为了这个孩子而承担一次相互宝的筹款,我相信绝大多数参与者都是承受得起的,也应该是愿意承担的。退一万步说,就算将来这个孩子病情好转,他的六项基本日常活动能力正常了,难道说这不是一件美事吗?难道我们不希望这个孩子好吗?如果认为这一条有欺诈风险,可以请男童父母签下承诺书,如果将来等到有机构哪个做这个检测的时候认定病情达不到救助标准退还救助金。我个人是倾向于为这个孩子筹集救助金的。但愿孩子好运!
第3个回答  2020-05-01
这个3岁男童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无法提供基本日常活动检测的证明,不符合赔偿的规则,理应拒绝赔偿。况且赔给孩子的每一分钱,不是基金会的,也不是慈善机构的,而是每一个普通的用户的钱。如果违背原则,会损害每一个成员的利益。归根结底,相互宝不是一个慈善机构,是一亿多用户在互相帮助的平台。


当然不管支持与否,最后的结果确实是人性战胜了规则,由于工作原因,孙sir觉得规则就是规则,法律就是法律,这些制定出来就应该去遵守,有一个案件一名女子经常受到家暴,有一次实在无法忍受,就和男方撕扯导致男方死亡,嫌疑人确实情有可原,可是如果我们不进行侦办,将嫌疑人私自放了,那不仅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也是对法律的践踏。我们会将事实查清楚,呈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审判会考虑综合情况。


对于孩子和家庭的状况我肯定愿意施以援手,但是更应该做的是红十字会和社会的救助,毕竟很多事情不是只靠人性光辉来解决的。
第4个回答  2020-05-01
我觉得这种做法也能得到我们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是相互保的会员,同时至今每个月也有缴纳,通过这件事情也说明相互宝具有自己的思想和主流观点,同时,这样的行为也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一种,很值得赞扬的方式。
而不是像其他一些保险或者一些官僚机构,只是照章办事,而没有根据特定的情况和具体的事例来进行保险的赔偿。总之这种做法我也能理解,我相信很多人都能接受,而且这样的情况以后应该通过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来协商解决这种事情。
这里的陪审团就做得非常可以和好,记得到了陪审团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能得到我们会员和广大群众的理解。这也说明了陪审团的监督效果非常好,同时,这里的息公开也是非常值得赞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