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有小台阶,有提示牌而摔倒导致骨折。酒店是否该负责?若要负责的话,该负多少责任?

顾客在扭伤后没有跟酒店方有任何的沟通,直接去医院就诊拍片,而且不肯酒店人员参与陪同确诊。该如何应对?谢谢!
谢谢大家的帮助!

如果客人在店里摔伤或夹伤,是客人自己责任,店里也尽到应该做到的义务,店里就免责,可以协助送医生处理。如果是店里场所缺陷,没有提醒,那要承担部分责任,先医疗,后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店商铺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如果商店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店家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消费者摔伤,既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又没有做到法律要求的提供安全服务的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如下:1、店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是双方买卖合同中店家应承担的约定义务,而店家未全面履行,自然构成违约。2、店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是法律规定的店家应尽的法定义务,店家未全面履行,导致消费者摔伤,对其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店家的行为既属于违约,亦属于侵权,消费者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店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店家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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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7
这要看酒店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提示是一方面,如果你的设施有缺陷也要负责的。当然伤者是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要是主张酒店赔偿的话,应该自己出据在酒店消费的证据及摔伤后直接后果与酒店有关,不然酒店可以不负责赔偿。当然酒店如果有监控的话可以用作证据,对双方都是好事。
我看了你追问,如果按你所说,你完全可以拒绝其要求,让他到法院起诉就是了,赔6000元是不可接受的。
第2个回答  2011-11-27
酒店已经尽到相应义务了,不应再承担其它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1-11-27
酒店已经尽到了告知和警示义务,酒店不承担法律上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11-27
酒店肯定有责任的,付多少责任就看你的沟通和人际关系了!!追问

是个上海老太,在客房走廊,不是摔倒,是扭了一下。提示牌很明显。

追答

只是扭了一下,酒店要付的责任肯定也会变小了啊!小到只要尽人道主义给送瓶药酒就行了,那谁还想要酒店付这个责任啊?

追问

您好好,我主要想问下如果有提示牌的话。酒店是否责任可以减少点,因为对方希望是酒店全责。当然酒店也不是想推卸责任,他们希望私了,但要价太高,很想知道如果通过正规途径打官司对双方危害都减少到最低,因为比较客人有痛楚确实是在酒店引起,而酒店也希望不是被敲竹杠啊!谢谢!

追答

人上了年纪了骨头就会钙化,所以骨折是正常的,酒店是没有这么大的责任的,假设老太要是去朋友家做客,在下楼的时候不小心扭伤了自己的脚,难道要让朋友也赔偿自己6000块吗?再假设是在自己的家呢?难道要找自己的儿女赔偿吗?

追问

哎,现在的服务行业难做啊,调解很久,好话说尽也没用,一分钱都不肯去,看骨折只用了1000元左右,那我们说赔偿他们3000元,他们还是说要陪他们来回的机票损失,老人养小孩的损失,家人的护理费,老人的精神损失费和无法去旅游的费用。。。共6000元,。。无语了,谢谢您,我准备采取正规途径!也想知道这法律是否能让大家都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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