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我家属在一建筑工地打工,属于一帮农民工组成的建筑队,无劳动合同,无三险,在给一行政单位建楼时因没有防护架和防护网,三名民工同时从三楼掉下,造成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和三根脚趾粉碎性骨折,外伤缝合数十针,另外两名也都受了很重的伤,事发初期承包商支付了手术费和医疗费,一月后便不再过问,让受伤者去法院起诉赔付,问哪些些政府能处理这种事故?除去法院起诉外还有没有其它解决问题的主管单位?

可以向当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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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5

这个是属于工伤医疗费和赔偿金问题,是属于劳动仲裁部门管,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扩展资料:

劳动仲裁案例:

2018年1月初,迎江区劳动仲裁院受理了一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案件,申请人潘某在向仲裁员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后,仲裁员又仔细了解了企业情况,随后将应诉通知书及庭前调解建议等送达给被申请人,同时建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庭前调解。

在立案之后,仲裁员一直为双方耐心、详细、反复讲述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最终,双方当事人愿意进行庭前调解,2018年1月12日,经与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意见的交换,在双方各退一步、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签订了《仲裁调解书》,被申请人某民办非企业学校当场支付潘某工伤待遇款一万元。

在仲裁员的调解下,申请人也体谅被申请人经营不易,同意余下的金额分两次支付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劳动仲裁庭前调解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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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6
工伤事故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或者劳动科进行处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建筑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可找当地住建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劳动部门、劳动仲裁委等。因各地各部门处理此类事故的效率,不完全相同。故此,哪个部门处理最有效,不可一概而论。
第4个回答  2011-11-08
找劳动部门。(劳动局)。。。。如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赔偿。。。。可寻求法律援助。。。打官司的话不用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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