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内容中写了×××领导让我准备交接工作她接替我工作,本人认为被公司?

离职申请内容中写了×××领导让我准备交接工作她接替我工作,本人认为被公司开除按劳动法规定需提前一个月提出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字样,离职申请领导已批准,是否能证明我是被开除的?

仅凭这样一个内容比较含糊的离职申请,既不能证明是自己申请离职的,也证明不了是被公司开除的!因为员工离开公司有三种方式,一是主动辞职,就像你说的一样,劳动者可以单方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必须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申请;第二就是员工违反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被公司开除;第三,就是用人单位因经验不景气或遇到不可抗力等导致的破产,改制等原因使用人单位被迫提前终止了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的,都会有具体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材料,而且这些材料会保留在个人人事档案之中,是有据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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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6
不能啊,只是让你交接工作又没说开除你,交接了这个把你派去别的地方或部门的可能性是有的,除非通知你你被开除或者在合同到期时明确和你说不续约,否则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是被开除的,你还写了离职申请,更没法证明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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