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是试用期,跟公司还没有签合同想要辞职。老板说要等他们招到人才可以走?

我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解决,而且我被他们压在那半个月的工资可以问他们要回来吗?如果他们肯放我走台能帮我出面帮我解决吗???

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是错误的。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你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了。

至于你的工资,是你劳动报酬所得,单位应当支付.

你可以向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应该可以拿回你的工资。当然了,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不过程序复杂些。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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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01
这位朋友,您好。像你这种情况当然可以走,不用承担任何风险。没有签合同的话,连试用期都不算。试用期通常是签合同以后的3-6个月为试用期,你如果连合同都没有签,不满足劳动法关于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因为你没有签合同。所以,法律上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也是因为你没有跟公司签合同,所以半个月的工资,可能也会比较麻烦。如果,有什么其它类似实习约定之类的文字材料,那么你的半个月工资就好解决多了。
第2个回答  2007-03-30
试用期有劳动协议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试用期你是可以走人的,工资也必须给你发。
试用期满后要签劳动合同,在签过合同后走人是违约。在试用期内走人没有什么责任要付的,即使是是你们的培训费。
第3个回答  2007-03-30
都没签合同管那么多干嘛啊
大不了那半个月工资不要了 就走呗
第4个回答  2007-03-30
我这个单位也是这样,压我半个月工资,而且我在这里工作一年半了,也不签劳动合同!去劳动仲裁告他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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