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程序你是要提前通知30天的,但是用人单位态度强硬,不让你走的话,你就这么跟老板说,如果你不让我走我就去仲裁申请要求双倍工资,因为你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追问谢谢
如果我16岁(未满17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