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降薪逼迫辞职怎么办?

在一家公司已工作六年,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可近期相继两次无故降薪,且未作任何解释.请问遇到此种情况该如何应对?辞职的话是否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赔偿?
原本在集团公司下属A子公司工作,本职位工资幅度16~20级,本人18.5级,2005年集团公司又在A公司附近新建B子公司,生产相同性质的产品,B公司法人代表是A公司的.2006年8月份本人被调B公司工作且至今一直兼职A公司原部分工作,职位不变.因B公司是新建厂,其它本职位人员工资均在15级左右.于2006年11月份本人工资无故被降0.5级,以为是公司原因且所降甚少就没有提出意见.此次2月份发工资发现又被无故降1级,公司未有任何说法.很是郁闷!
本人自认为在工作中未有过错,只是此两公司高中层领导班子换了几波,现在拉帮接派现象非常严重,象我这种老资历的人员被排挤的走的差不多了.

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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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首先你可以去要求公司对此做出合理解释,如果想好要辞职的话,要跟公司协商。劳动法规定公司在合同未到期时辞退员工要给工作年限×月薪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他们是故意降薪逼你辞职,估计是很难给你经济补偿的,因为他们是逼你主动辞职,可以把责任推给你。但是你仍然可以和他们协商,至少你是有权要回被扣薪水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3-23
1、我想问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对工资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公司不调岗就降薪是违反合同规定的。

2、如果你是江苏的,又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的,可以在合同到期时要求公司补足。

3、如果你真的不想在那做了,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理由是公司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克扣工资)

4、但是有一点,不要辞职,公司的目的就是让你辞职,一辞职你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

以上意见都是建立在你没有过错,或者公司没有证据的基础上,但估计公司是没有,要不然就开你了。
第3个回答  2020-04-01
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07-03-23
这位兄弟说的是实话么?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前因后果,你说公司无故降你工资,难道是连你都不知道为什么被降?如果是这样,你应该去问个清楚,公司一定会给你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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