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儿童在小区内爬窗坠亡,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担责?

如题所述

一个儿童趁家人不备的时候,独自一人骑车到离家2公里的亲戚家做客,在进入亲戚小区之后,从楼栋的窗户坠落,后来因为颅内损伤导致了死亡,孩子的父母认为小孩进入涉案小区之后,物业的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盘查登记以及测量体温的职责,也没有履行管理救助的义务,所以说物业公司对孩子的死亡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而且这个小区的楼层窗户没有进行管理,并且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警示,所以应该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小孩的父母要求物业赔偿自己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件事情小孩的父母也是有一定责任的,为什么一个孩子会独自一人骑车去亲戚家做客,而且还是骑的自行车,距离也不是很近,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很危险的,所以说这件事情孩子的父母是要承担一半责任的,但是法院却认为小区的房子消防验收是合格的,而且还有备案证书,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的父母,放任一个几岁的孩子独自骑车到离家2公里的亲戚家做客,明显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所以说对于孩子坠楼的这件事情应该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物业服务是收费服务,当然也要对整个小区的安全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协议中明确写明了要24小时值班的制度,所以说物业公司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他只需要承担一小部分的责任。

通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所有的父母,千万不要让一个年幼的孩子独自骑车出去,因为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而且还是距离2公里的地方在路上很有可能会遇到红绿灯,而且还有很多的汽车,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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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2
不应该负责任。因为意外并不是因为故物业公司的失责发生的,发生意外的地点是在业主家,不要把什么事情都怪在物业身上。
第2个回答  2022-09-02
被告某物业公司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担责90%。物业服务是收费服务,应对整个小区的安全负责,不能因业主与外来人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等级的安全注意义务,甚至在履行安全注意义务时的标准要比善良人安全注意义务标准高
第3个回答  2022-09-02
我觉得物业公司确实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他们没有做好督促业主安装防护窗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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