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作一年多,工厂从未拖欠过工资及福利待遇,在未提前通知工厂的前提下,工人提出离职,工厂一次性结清工人的所有工资,解除了与该工人的劳动关系。但几天后,工人又跑回来找工厂闹事,要求工厂赔偿,请问工厂该怎么办?恳请大家帮忙解惑!
社保只是口头协定的,工厂支付工人社保金额,由员工自己上社保,不知道是否还需赔偿?
追答口头协议的法律认定是一件复杂的问题。如果因为职工原来的社保在外地,转入本地存在政策或法律上的障碍,双方口头协议,并且已经给过职工,这样可能会得到仲裁委的支持;
但如果职工本身就是本地社保,双方又只是口头协议,如果职工不认可给的钱是社保,从证据上就不好认定了,由于交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很可能会对单位不利。
关键在于如何认定给的钱是社保,而不是工资、补贴或奖金,如果单位能证明到这一点,应该就可以避免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