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要辞职,生育津贴单位还给吗

如题所述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

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扩展资料: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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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4

生育津贴只有在职职工可以享受。所以离职后,就不能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离职之后生育险断交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说你之前交了生育险,从你离职到生育期间已经断交了,就不能报销生育险。

如果在工作期间生育子女,不影响享受产假津贴。只要雇主在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就可以申请产假津贴。

建议当事人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组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要求单位支付生育补贴。

扩展资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享受津贴的每个月的上一个月都需要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如享受产假的该月的上一个月如果未正常足额参加生育保险,则该月无生育津贴可享受。

假如参保人正常状态下12月享受31天产假,但是11月份未能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则12月无生育津贴发放。

参考资料: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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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1-24

要给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享受津贴的每个月的上一个月都需要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如享受产假的该月的上一个月如果未正常足额参加生育保险,则该月无生育津贴可享受;假如参保人正常状态下12月享受31天产假,但是11月份未能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则12月无生育津贴发放。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

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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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8-03
可以在网上搜索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但若是你违反合法的厂纪厂规,比如无故旷工之类的,肯定就不受劳动法保护。如果想请事假、病假的,也要得到单位的允许,因为这些假期如果单位允许,按国家规定,也要付你相应的工资的。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是补偿给用人单位的,而非女职工个人的。因为女职工生产后正常的休假期,国家规定,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所以国家给予单位一定标准的补偿。不然企业亏大了,又放假,又发工资,就不会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大部分女职工一定意义上的保护。
其他生育方面的,如医疗费用、营养补贴、围产期保健补贴,只要你是正常缴纳生育报销的,不用通过单位,是直接和社保、医疗机构结算的。
产假工资是由单位发放给个人的:这方面江苏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规定:(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三)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遇到一个无所谓的单位,那最好了,可以休的久一些,各单位在国家规定的福利之外有没有更多的福利因单位而异。
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详细咨询所在地社保部门,单位违规的,可以举报;个人违规的,不予以支持。很多地方都有12333的咨询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到相应地区的人工服务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7-26
  大漠沙如雪,  燕山月似钩。  何当金络脑,  快走踏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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