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月底进的公司四月十四号自己离职了,没有缴离职证明。公司应该发

给我工资吗?

应该。提供劳动获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任何一位劳动者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就应该及时足额支付你的工资,公司以任何理由拒不支付你劳动报酬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是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的权利也就是可以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劳动者依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时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您与签订了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领取工资;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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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7
劳动者三月底进的公司,四月十四号自己离职了,如果劳动者不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会扣发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依法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合法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离职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27
他们说的很对,你现在是自己离职。。。给不给工资,是他们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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