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果被定为故意杀人,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

如题所述

1、交通事故还是,故意杀人,已经移交刑警队,
首先,A碾着B属于交通肇事,肯定属于过失,则不成立故意杀人之说,即使A发现碾着人,开车跑了,这属于肇事后逃逸,属加重情节如3年以上7年以下加重处罚。问题是,你说A的前轮已经碾过B,然后A开车驶离现场,那么我想问的是,A驶离现场时,后轮有碾着B吗?是从B身上碾过去的?还是绕着开过去的?如果尸体身上有两次碾压的痕迹,则我认为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此时A已经发现前轮碾着B,在逃离时没有避开B,而是放任后轮故意从他身上再次碾压,此时A的主观就是故意而非过失。但是仅凭这一点并不能就认定A是故意杀人。假设前轮第一次碾压时,B已经死亡,那么即使A放任后轮从B身上碾过,也无法成立故意杀人罪,因为此时人已经死亡,只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和肇事后逃逸。需要尸检以确定碾压次数、伤情以衣死因,然后再结合案情综合下定论。
2、车辆时公司挂靠的,有连带责任吗、(民事赔偿)
我建议,做为受害人,在起诉时,为了尽可能的保障自身权益,应将肇事人和挂靠公司一并做为被告,是否承担责任依据的原则是“谁支配受益,谁承担责任”,具体挂靠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看证据。
3、A的驾证不符,保险公司给赔付吗?(故意杀人罪交强险赔付吗?三者险赔付吗?),
如果驾驶车辆与准驾车辆不符的话,视为无证驾驶。是加重处罚的条件之一。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各省的标准不太一致,有的省份法院就判交强险应该赔,有的省份则判决不该赔(比如安徽省)。如果说交强险各个省标准不一致的话,可以肯定一点的是,商业三责险肯定不赔。因为保险合同中有明确条文规定,此种情况属免赔条件。如果是故意杀人的话,性质就变了,无论是交强还是商业三责都不赔。
4、谢谢。希望懂法律的详细解答,谢谢了
不必谢,你不懂的,正好是我懂的,帮助他人,成就自己,呵呵。
建议委托律师
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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