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今年年初的时候冬天啊,大雾还下了雪,开车撞了人,那人女的五十多岁,当场应该没死,那朋友就把人家拖到马路中央去了,然后自个儿开车离开。后来被发现时,那女的就死了。朋友被抓了,他当时开得是他们药材公司的轿车,车上了全部的保险。按照这种情况,那朋友是不是属于故意杀人了,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如果当时他撞了人立即开车送医院,这样的话车祸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是他自个儿出钱还是他们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出医药费?顺便关于这种事故的法律法规请大家初试一下。(我那朋友自从被抓去公安局后,电话什么都打不通了,他家里电话也打不通。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什么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