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看事件最终的性质定义,如果这件事情被定义为故意伤害罪名,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而单位的司机和单位将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这种情况要进入到法律程序当中,才会定义这件事故的案件性质,流程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但是只要法律把这件事情最终确定为故意伤害罪名,那么这名单位的司机将会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金额。当然因为司机本身是单位的员工,所以单位在这件事情当中,也避免不了要承担部分赔偿费用,赔偿金额肯定是由受害人或者法庭来决定。
二、如果单位司机并非故意将他人撞死,这只是一个意外事故,那么保险公司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保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果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意外事故来看的话,那么保险公司肯定会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被害人给予适当的赔偿,也对于车辆进行维修。当然这些赔偿的前提都是建立在保险合同的基础之上,如果保险合同里面没有涉及到赔偿的内容,那么保险公司除开保险合同以外的内容是不会赔偿。也会在保险合同保额的范围之内进行赔付和维修,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三、在这件事情上看,单位的司机是免不了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会做到这件事故当中的赔偿,但不能够排除司机本身对于被害人的赔偿责任。
虽然保险公司会对这一起交通意外事故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他也只会在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保险合同的基础之上进行赔偿。在这件事情当中,承担主要责任都肯定是单位的司机,除开保险公司的赔偿之外,司机肯定个人也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费用,毕竟对方司机或乘客已经出现了死亡的情况,这是不能逃避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