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标准时工作制,一天八小时,每周不超40,可以排上6天班吗?

按照标准时工作制的说法,每天8小时,一周40小时,应该是每周上5天班,如果把其中一天分成两天,每天4小时,这样变成一周工作6天,也不超40小时,这样排班合理合法吗?

如果这样合理合法的话,那不就间接侵犯员工的利益吗?本来说好一周上五天休两天,现在变成一周上六天休一天,虽然工作时间没变,但交通成本增加了,而且还只有休一天了

我现在经历的事情就是这样,而且好几年了,不超40小时,不违规。这个都是双方同意的结果。有哪条规定每周上五天休两天的?只要合同里没有写,就没有依据。再说了,你每天上班不足8小时的话,你每周上5天,公司扣你工资你愿意嘛。你所说的交通成本增加,这是客观问题,对目前的情况不满意可以跟公司协商嘛,这个事情没有对错。实在接受不了就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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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6
按照劳动法: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并且规定每周必须休息一天。
第2个回答  2019-09-06
他这不合法,也不违规,是钻了合同的漏洞,这个没办法告他。
第3个回答  2019-09-06
可以,现在还有一种班,叫四班倒,上一天歇四天,和你说的性质基本一样。
第4个回答  2019-09-06
不可以,这大概是五天八时制!公司规定当然不能因为你一人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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