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数学能力培养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如题所述

量力渐进性原则

数学知识的深浅是有程度的,接受数学知识也是有限度和条件的,传授数学知识的内容和方法必须适合孩子的认识能力和实际接受能力,不能无限制地加深加量,否则会导致幼儿对数学的学习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丧失信心。

为了贯彻量力渐进性原则,教学的深度和广度要适合幼儿的智力发展水平,并应遵循由有及无、由易到难、由已知到未知的顺序进行。也就是说,先学容易的,再学稍难的;在掌握基础后,引导他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从幼儿生活中接触的知识出发,引导幼儿学习离生活较远的知识。

当然,量力渐进性原则并不是消极适应幼儿的已有水平,并不是说越简单越好。而应该认为是应略高于原有发展水平,即幼儿经过一定努力所能达到的水平,这样才能激发幼儿的求知欲,促进幼儿智力的发展,形成数学思维的积极态势,直到达到很高的数学水平。

科学系统性原则

许多民间计算方式没有经过科学检验,不具有科学性,传授给幼儿的计算知识必须是现代科学已经证明了的、确定了的知识。如果把一些不正确的甚至是错误的知识传授给孩子,将会贻误他们的一生。数学知识必须讲究科学、精确,这是数学的要求。

同时,数学是一门系统性、逻辑性很强的学科。它的概念、规律、定理都是彼此紧密相联的,并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因此,教幼儿学数学也应该按照知识的系统性来教,使前面的内容为后面打基础,后面的内容是前面内容的发展与提高。例如,一般应是先认识基数,再认识序数;先认数,再运算。按顺序发展数学知识,才会逐步提高数学水平。

积极主动性原则

由于数学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幼儿学习数学必须通过自己的思考活动和实际操作才能掌握。这就要求父母和幼儿教师必须采取多种方法,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他们主动完成任务。如果只凭父母或幼儿教师的积极性,势必造成“填鸭式”,事倍功半。

为了调动孩子学数学的积极主动性,父母或幼儿教师应注意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按照孩子的年龄进行培养。如单纯教孩子数数,他不会觉得有趣;如数小房子、小动物等,幼儿自然会很有兴趣。同时,应按照数学知识的内在规律组织教学,使幼儿能举一反三,既活跃幼儿思维又激发幼儿的求知欲。如教3的组成,在孩子明确3可以分成1和2、2和1的基础上,可引导幼儿了解组成3的两个数位置互换,结果不变。

为了使幼儿能够积极主动地学数学,培养者(父母或幼儿教师)应重视孩子的实际操作,让幼儿运用各种感官去感知物体的数和形。如分给幼儿一套有物品数量的卡片,培养者击鼓几下,幼儿就找出有几个物品数量的卡片;或分给幼儿许多实物,教育者举起有物品数量的卡片,让孩子取出同样数量的实物。当然,在教学过程中,还应注意及时鼓励,肯定幼儿的学习效果,这样更有利于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数学,运用数学。

直观形象性原则

学习数学要充分运用一些生动形象的直观材料,使抽象的数学概念具体化、形象化,让幼儿直接获得数学知识。由于数学概念是抽象的,而幼儿的思维是具体形象的,因此,在教数学知识的过程中,尤应注意贯彻直观形象性原则。

为了贯彻直观形象性原则,应按照幼儿的实际接受水平,选用实物(如石子、贝壳、桃核、冰棒棍等)、形象材料(如各种小动物、汽车、水果等玩具)或用带声音、能活动、色彩鲜艳的特制学具。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引导幼儿自己制作直观材料,这样就把数学思维更深地贯彻于运用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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