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已经一年多没签任何劳动合同工资该双倍赔偿吗?

我们公司是个私营企业,主要生产保健食品的。我进公司面试的时候老总说公司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为700)另加房屋补助和中餐补助。转正后基本工资加100,再加房屋补助加保险加中餐补助共计为1300,但试用期间我只领到了中餐补助(一天3块)房屋补助一直没有兑现。转正后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加100没有兑现,我工作已经一年多,领到过的最高工资为1189,在我快要转正的时候,老总一直找我麻烦想让我自己走人,我忍气吞声坚持了下来,天天非常受气!我想问各位哥哥姐姐前辈们,要是我不在这里干了,根据劳动法我可以领到双倍工资吗?不是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双倍工资赔偿吗?分数可以再加,只要回答得详细,符合我现在的状况,在此谢谢了!
公司快件的发件人是我的名字,单位名称是我们公司的全称,这个可以证明我是公司的员工吗?
如果我告了公司,公司不赔偿我怎么办?一般劳工局都比较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分数可以加。请大家指教一二。

  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二倍工资适用仲裁时效,及时提起仲裁有利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可以作为工资数额的证据。
  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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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4
  工作一年多未签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而对于二倍工资时效的起算,各地规定不一,在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是按月起算的,满一年之后会逐月超过仲裁时效。
第2个回答  2009-03-06
一、公司有多个地方违法,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长(一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上合同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等,未交社会保险等。
二、你要主张你的权利,得有证据的支持。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证明当时说的工资是多少。但感觉你没什么证据。
三、录音吧。在老总和你谈话的时候,你最好将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多长时间、工资多少,他答应过你什么等录进去。必须有他对这些问题的答复。比如让他说出来,我当时答应你了,但你能力不行,所以六个月试用期满了让你走之类。录得好,会是个好证据。
第3个回答  2009-03-06
你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并缴纳社会保险。但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而且已经工作了1年多。
第4个回答  2009-03-06
像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辞职,并要求所有的补偿,对未签订合同时间可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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