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如何让公司给我补交社保?

目前情况是劳动仲裁判我胜诉,确定了劳动关系。公司不服判决,对我起诉申请改判,一审维持仲裁的原判。公司又向市级法院申请重审,法院驳回维持原判。现在其公司为了躲避责任,更换了法人,而且把设备等资产变卖了。社保追缴处去过他工厂,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法人名下也没存款,就是耍赖。 目前他公司和原法人已经进失信人名单了,请问大家,我这情况应该如何继续追缴社保。 能不能执行原法人的个人资产,夫妻资产?能不能把他法人的个人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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