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代发工资的名义打到我的工资卡上的钱是否就可以认定是属于我的钱?

公司以代发工资的名义打到我的工资卡上的钱是否就可以认定是属于我的钱。 公司以代发工资的名义打到我的工资卡上的钱是否就可以认定是属于我的钱?如果公司领导到处说我是拿了公款,我是否可以起诉他?

公司用员工的银行卡走账会涉及转移公司财物的行为,漏税或逃税行为等违法行为,可能会被税务调查要求补税等,不补税就会被拉入黑名单,或被起诉,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公司用私人账户走账,在员工知情的情况下则员工也需承担责任。公司财务账户使用私人账户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与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由银行直接从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银行账户的,属于银行代发工资,可以作为工资流水证明。对于工资收入证明,由公司另行为员工出具,并加盖公司公章。未与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公司直接将工资转账入个人账户的,不属于银行代发工资。这种情况下,预证明工资收入,可以由公司出具工资收入证明,银行转账流水可以作为证明工资收入的证据。代发工资,是金融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金融机构通过自身联网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批量、集中支付,将有关工资等款项自动转入储户预先约定的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上,代理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代理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福利保险金等。经有代发工资需求的单位提出申请并与 金融机构协商后,由代发工资单位填写代发工资委托协议书给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申请单位要求向其员工集中、批量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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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3
这个的话如果说公司以代发工资的名义的话,打到你的工资卡上的钱的话,这个不一定是属于你的钱。比如说他可以提前跟你商量好的。而且的话这个代发工资的话基本上都是你熟悉的人才可以。比如说你们夫妻双方都在这个公司,那么说他只发一个人那么说他就会以代发的形式打在一个卡上。或者说是你的朋友需要。比如说有人要自己,但是的话他又有急事赶回去,那么说这个时候他也可以。授权给你进行代发。但是这个钱的话并不属于你的还是属于对方的。还有一种的话就是属于洗钱。也就是说他可以避免高税。但是的话这种情况还是不是你的?毕竟的话,你付出多少劳动就会得到多少回报。
第2个回答  2021-02-23
肯定不属于你的,公司只是借你的账号洗钱而已。一般来说公司会提前和你说好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11-01
你们公司的领导还有脸到处说你拿了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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