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的。在一家外企商场工作,我们是综合工时制。上12小时30分,去掉两顿吃饭时间一个半小时,剩余11小时,这个合理吗/?再有一个问题就是,法定假加班的问题,公司和劳动局签署了法定假1+3倍工资。我查了下劳动法,这个事合理的,但是公司确告诉员工法定假日上班不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还需要在补回一个12.5小时的班,简直是奇葩,请问这个合理吗?我要到哪去咨询能给与准确的消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