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什么?

如题所述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哪个部门管
属于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规定)
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2、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5、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6、妥善处理企业职工 *** 、集体 *** 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一种类似于法院审判的准司法制度。
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具体就是调解仲裁劳动和劳务纠纷
劳动监察大队有什么权利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联系本区实际制度相应的实施办法;  3.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指导下,配合和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依法行使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止整顿等处罚;  4.执行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劳动监察工作计划,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按规定查处;  6.负责全区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立案及处理工作;  7.做好劳动监察统计工作,为区委、区人大、区 *** 及上级劳动部门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察职责以及同级人民 ***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的其它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什么?对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起什么作用?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
劳动保障监察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包括的内容如下:  1、制定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的情况;  3、招用职工的情况;  4、执行工资收入规定的情况;  5、执行社会保险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6、执行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7、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和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情况;  9、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0、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11、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矿山安全、职业安全卫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等劳动监察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解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局是做什么的?
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属于国家的行政部门

主要是监督劳动以及劳动合同当中,存在的违规,违法等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使检查和监督职能。

对于违法的行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相应的整改和处罚通知书。
劳动监察局是什么职责?
没有劳动监察局!

会有劳动监察科,或劳动监察大队!都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

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紶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4、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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