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进如现在的公司上班的,一直到现在也没签劳动合同,现公司要辞退我们,请问我们可以得到什么赔

我们做的是保安工作,从上班到现在一直没放过假,是否可以要求加班费补偿?公司也没给我们买保险!

1、收集你和公司之间 存在事实用工关系 的证据。(工资条、工作服、工作牌等)
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垫付受理费用50元。
你有两种选 择:一是保留劳动关系(因为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 并要求补发加班费用、和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二是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发加班费用、和双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一年一个月哈)。
希望可以帮到你,你若还有问题,可以再发消息给我。
成都随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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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8
没有劳务合同是没有保障的,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定试用期最高3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要求或者到劳动部门举报。
你现在可以用事实依据证明你在原公司工作过,比如工资单,公牌,等申诉要求得到合法权益,但是具体实施可能性不大,劳动保障法规不完善。。。
大形势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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