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个半月后发生工伤,停工留薪4个月,应该怎么计算?

因为当时停工留薪期还没出来 所以有几个月时间公司是只发了底薪,5.26入职 8.19发生工伤 5月工资 1868,6月11957,7月10930 ,鉴定结果停工留薪4个月。然后现在公司是567加起来除3的平均薪资来补我 8.9.10.11的薪资差额,这样计算正确吗?
但是我5月份公司都没给我买保险 我应该如何才能提高5月份赔偿的额度,或者不算5月? 我工资由很多部份构成而来,基本薪资可以说是6000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发生工伤,可以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支付80%至100%的工伤待遇。对于员工的基本工资,应按照事先约定的办法进行核算。

根据您提供的计算方法,公司平均工资计算的方法是正确的。但是,在计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时候,应该按照您实际的每月工资来计算,而不是平均工资。对于5月份公司没有给您买保险的问题,应该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拒绝赔偿5月份的工资,您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或起诉公司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公司的赔偿金额应该包括您在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以支付您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您可以向企业或保险公司索要赔偿。如果需要更具体的帮助,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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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0

从你的描述,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伤赔偿计算问题。我的理解和建议如下:

1.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你8月19日发生工伤,鉴定结果为停工留薪4个月,也就是8月至11月,这4个月的工资应该按停工留薪进行计算。

2. 你公司计算的方法似乎不太准确。停工留薪应该根据工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6月至8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5月至7月。因为5月份公司还未为你购买商业保险,不应计入平均工资计算范围。


3. 所以,正确的计算方法应是:6月工资11957元,7月工资10930元,8月工资应按基本工资6000元计算,三个月总工资为11957+10930+6000=28880元,平均月工资为28880/3=9627元。8月至11月的停工留薪应按9627元/月计算。

4. 由于公司5月未为你购买商业保险,你可以要求不把5月份工资计入停工留薪的计算依据,以免减少你应得的赔偿金额。这属于公司的失误,你有权要求更正。如果公司不接受,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计算停工留薪的工资。


5. 此外,如果你有其他收入构成工资的部分,也应在计算平均工资时一并考虑,不应仅以基本工资为准。所有工资构成部分的合计才是完整的工资收入。所以,总的来说,公司的计算方法似乎有误,你有权要求公司重新核算。正确的方法应该以停工留薪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6月至8月的平均工资为依据,计算8月至11月的停工留薪金额。同时考虑到5月公司未购买商业保险,你也可以主张不把5月份工资计入计算。希望这些意见能为你争取应有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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