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可是因为公司缺人,所以领导不让走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