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适用三个月仍未给签合同,是否不和劳动法,可以找仲裁解决吗?

干了三个月,为签合同,后来就走了,还欠了我一个月工资,能否找仲裁机构解决。到现在已经离开那里半个月了。
我自己离开的,而且说走就走了,因为他们的管理让我很郁闷,公司让我回去写个单子。不知道要干什么。

对于拖欠工资通常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解决:

1、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让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支付工资;

2、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3、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根据我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根据每个月的工资具体数额再乘以2计算,也可以按照平均工资计算。但是,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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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欠你的工资也应该支付 总共应该付你六个月工资

你可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0-06-13
有一点不明白,是你不肯签合同还是公司不和你签合同?
你有工作时的工资条或者能证明你曾在那公司工作的证明吗?
欠你一个月的工资,你可以拿回来的.你可以去你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先去咨询一下.我个人认为,应该在一个月时间内处理这个事情比较妥当.抓紧时间吧!
第3个回答  2010-06-13
一个月内要签试用期合同,未签的可以要求支付2倍工资,可以去申请仲裁。试用期内你想辞职随时都可以,但是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第4个回答  2010-06-13
应该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试用期无关系。企业的行为时违法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5个回答  2010-06-13
严格说试用期不违法~~ 只要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最长6个月~~~~ 但他们不能欠你试用期的工资~~ 可以去仲裁,但还不如去直接找他们要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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