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认为很不合理,前12个月内有几个月因公司效益不好,有几个月只上了几天班,这几个月工资很少,几乎没有,这几个月也算进去吗,按国家每日法定劳动时间为8小时计算,每周5天制(一月大概4周多一点)计算,每月出勤起码要在160个小时以上才能算为一个月啊,我想问大家工伤前12个月这12个月也有个规定吧,上一天班的也能叫一个月吗?试问要每月达到多少小时或(多少天)为工伤工资计算月数,不够时间的是不是再向前面推一个月,还有每日的加班时间是不是不计算在内(那也就计算出勤天数了),请问大家有谁知道此方面的规定?十分感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